“我们公司罚钱倒是小事,最害怕的就是企业的信用评价受影响。有了这次‘首违不罚’的经历,公司在今后一定按时申报纳税,给咱们税务局的服务点赞!”日前,在平泉市第一税务分局,平泉市亦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法人温佳晖对办税人员竖起了大拇指。
据悉,该公司法人收到税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后便赶到办税服务厅进行处理。税务人员告诉温佳晖,企业逾期申报属于首次违法,且情节轻微,如在限期内改正,符合“首违不罚”的条件,可以不予行政处罚,且不会影响该企业的纳税信用。同时,工作人员还贴心地为其进行申报辅导,温佳晖连连感叹:“我们一定会珍视税务部门对我们初次犯错的宽容,按时申报,履行好纳税义务。
平泉市税务局积极贯彻落实“首违不罚”原则,将其作为优化执法方式、深化征管改革的重要举措,对符合“首违不罚”条件的纳税人积极开展提醒服务和纳税辅导。在具体执法过程中,有效运用说服教育、提示提醒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既减轻了企业生产经营压力,又规范了税务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效率,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全面提升了纳税人缴费人的办税缴费体验,让纳税人切实感受柔性执法的暖风。(平泉市税务局 王宏磊)